e康网 > 丹东市第三医院
丹东市第三医院
网站公告
这是丹东市第三医院在e康网的主页,介绍丹东市第三医院官网公众号/门诊专家/院长名单/哪些科室/电话号码/联系地址/住院部/体检中心/招聘咨询/核酸检测等信息。丹东市第三医院评价怎么样:几级医院/三甲医院/第一第二人民医院/公立医院/中医院/妇幼保健医院。
新闻中心
就医指南

医院名称:丹东市第三医院


  丹东市第三医院疫情期间就诊公告


尊敬的各位患者及陪护人员:

  目前新冠疫情复杂严峻,为防止医疗机构内聚集性疫情发生,严守医院感控防线,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生命安全,现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公告,请您理解支持并予以配合。

  一、门诊就诊患者

  1.我院为精神专科医疗机构,不设发热门诊。如果您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肌痛、结膜炎、腹泻、嗅(味)觉减退(消失)等症状,请按照相关规定,落实好防控措施,前往全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
  2.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请规范佩戴口罩,仔细阅读《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》,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、“卡码”双检、体温测量,全面配合我院疫情防控各项措施。

  3.实名就诊。患者需携带身份证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进行挂号、诊疗。

  4.认真遵守医院进、出口分离和单向人流通行规定,避免交叉感染。

  5.请保持一米安全距离,并遵守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,听从医务人员安排,防止人员聚集。

  二、住院患者

  1.住院患者需完成“六清”(体温、流行病学调查、核酸检测、血清学抗体检测、血常规检测、肺部影像CT检测)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。

  2.病区严格落实封闭管理,禁止探视,非必要不接受外来物品。

  3.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,特殊情况实行“一患一护”管理;住院期间,陪护人员需签订《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》及《陪护人员知情同意书》,并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陪护证,陪护期间原则上不出院外,每天监测体温,进出病房需扫健康码、出示陪护证。

  4.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,住院期间全程戴好口罩,自觉配合病区开窗通风,环境消毒,不串病室不聚集,防止交叉感染。

 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,请自觉遵守医院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丹东市第三医院将在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竭力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,尽职尽责守护您的健康。

  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

  丹东市第三医院

  2022年3月14日


友情链接